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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10 22: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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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吕老大随感录(大家应该向老大学习,作出头椽子,虽然他至今不会打帖)
非常感受谢吕老大的解疑!真想不到吕先生是如此谦逊,怎能怪得前面诸君的好评!现在我也要深表敬意了!
重新解释之后明白多了,其实也怪不得吕老大,只怪在下愚钝,学术语言本有行内、行外之分,本人实乃后学新知,不知底细,还望大人不记小人过!
不过如果说到理解,疑问还是免不了的,比如:“被研究对象”与我们所说的“研究对象”有什么区分呢?另外,“何谓意义,现在不应当由一方主体说了算,而是应当让意义在双方——主体间——交往、交谈的过程中得到呈现。”我们的研究对象一旦成为历史之后,如何恢复他们的“主体性”?“交往、交谈”又如何实现?除了通过我们自己的“主体性”来重塑他们的“主体性”之外,难道还有别的方法吗?而一旦被我们的主体性所污染,他们的主体性又怎能令人相信?按照我们通常的理解,主体与客体简直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是互相存在的条件,怎能让两个主体“对话”?即使两个主体对话了,而结论总是由一方得出的,而这结论又总是某一方主体立场的表达,也就是说,结论都是由主体得出的,他所言说的、立论的基础岂能离得了“对象”?没有对象,什么是主体?这简直是一个是是而非的命题。“主”不就是针对“客”而存在的吗?对这个基本认识怎样化解与突破?
如果说尊重研究对象,是否就象我们常说的:“要充分掌握材料,要尽可能地理解它们的内在逻辑,不要以偏概全,不要主题先行,不要任意拿捏材料,不要……”,或象陈寅恪所说的:“了解之同情”?难道我们过去不是这样做的吗?
还望不吝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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