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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 2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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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论文】刘宗迪:七夕故事考
希望从论坛看到严肃的回复
对刘宗迪先生“七夕非情人节论”的几点质疑
首都师范大学 陈 明
跟春节、清明节越来越受到重视一样,今年的七夕也表现出十分红火的势头。这后面既有国际国内的思想文化因素(如文明冲突论、民族复兴及和谐社会等)的影响投射,也有厂家商家基于利益动机的推波助澜,但根本原因却是国人在现代社会心理需求日趋丰富以及传统意识在经济宽裕后日趋回归。从目前来看,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比较良好积极。正因此,刘宗迪先生以专家身份指出“把七夕当作情人节来过不合乎传统”,引起轩然大波十分正常。刘文《七夕故事考》主要观点有三:七夕与爱情婚姻无关;三月三更适合情人节;把七夕当情人节是以西律中、“数典忘祖”。下面就简单地逐一讨论。
七夕与爱情婚姻无关?
刘说:“传统上七夕根本没有青年男女聚会联欢、谈情说爱的习俗,因此我们不能因为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以及由这个故事引发的关于爱情的想象和创作,就想当然地把它当成是情人节”;“出土的秦代占卜文献《日书》,就明确把牛郎织女视为对婚姻不利”。这里的关键是:所谓“传统七夕”在时间上指什么时代?它的具体内容又是什么?它与牛郎织女爱情故事是什么关系?古人在其生活中是否把它作为一个爱情主题节日对待?刘认为七夕是“完全是一个农时节日”。上古道朴,先民为最基本的生计奔忙,几乎所有的节日都与祈禳和劳作相关;男欢女爱也指向生儿育女的人自身的再生产。所以,在最初的意义上讲七夕是“完全是一个农时节日”错不到哪里去,因而将作为时序节点的七夕这个日子首先系属于农事劳作题下。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其它主题的排斥。如果把七夕节结构中的农事劳作和爱情婚姻两个主题解析为天象――人格化――女功和天象――人格化――爱情两条线索,进而对两条线索之交叉重叠发生在什么时段?其组合和谐度及互动性如何等考察梳理,那么刘文结论是否成立可以看得十分清楚。
在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日书》里有“牵牛以娶织女”的语句,表明刘氏所谓的“自然天象”被人格化、性别化、夫妇化早在战国时期就开始了(至于其作为占卜之词对于问婚姻不吉利,那是另一回事。况且,爱情之美好只有在悲剧中才能得到更充分的演绎和展现;圣瓦伦丁的故事也是如此)。汉代《古诗十九首》中的“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更将其浪漫化。白居易《长恨歌》有“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名句。它实际是写实:唐明皇和杨贵妃“避暑骊山宫,秋七月,牵牛织女相见之夕,夜始半,妃独侍上,凭肩而立,因仰天感牛女事,密相誓心,愿世世为夫妇。”到宋代秦少游吟出“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再到诸城、滕县、邹县一带把七夕下的雨叫做“相思雨”或“相思泪”,爱情主题无论是与作为日子的七月初七还是与作为节日的七夕,均已经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并且深入人心不可摇撼。
二者结合的时间最迟在汉代。根据在韩鄂《岁华纪丽》卷三引汉末应劭《风俗通》逸文:“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相传七日鹊首无故皆髡,因为梁(注:梁即桥)以渡织女也。”织女星人格化后,在把她想像成牛郎之妻的同时,从女性角度把她想像成彩霞云锦的编织者,希望她在一年一度的鹊桥会时给地上的姐妹们启示一二,既可以使爱情故事更加生动,也能使乞巧习俗更加神奇,难道不应该是合情合理水到渠成么?因为织女的人格化,七夕所乞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由手巧到心通、貌巧,到姊妹和好、父母安康,当然更有郎君如意子息绵长。毕竟,巧慧和贤淑,对于郎君的选择、对于家庭生活的和谐,具有相当重要性。今天看来,这二者的双重变奏表现在在宋代乞巧的主题比较突出,而现在,情感的主题被强调。这都历史发展的结果,因为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的改变改变着人们的精神需要、审美趣味和价值理念。
也许是以为指控别人错就可以证明自己对吧,刘文说“三月三是古代情人节毫无疑问”,却并没有给出什么论证,只是说“万物盛开、摇荡性灵的春天才是滋生爱情的季节”。这似是而非。首先,他提到的春社、清明和上巳什么的,即使在历史上曾与所谓爱情主题沾边,但在历史的演变中已经被排除改写或淘汰了。上巳最初是宗教性的驱邪祈福活动,今天几人知道?清明到是众所周知,但已经成为追忆先祖的日子。春社,祭的是土地神。男女对歌的三月三倒是有些春意,但不再属于汉文化圈。举苗、黎诸族为例,欲以明其古则可,欲以证其新则适得其反――方言中古音多,难道就要以它为普通话?日语中的汉字古意浓,难道就要用它写作?文化本就是层层垒积起来的峰峦,每一代人都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条件移沙运石。前人的工作只是后来者的基础和参照,而不构成其范围和目标。
退一步从实际操作讲,三月三和七夕,究竟哪一个在当代中国人的感受和意念中占有较大比重和影响呢?国务院颁布的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应该能够在某种意义上说明问题。传统节庆有基础可以更新,现代生活有情绪需有待释放。七夕情人节主题的强化可以说是一个利多弊少甚至可以说两全其美的好事,在它刚刚开始的时候,从学术角度建言当然是学者的权利和责任。但学者也应该情醒,自己是阐释者而不是立法者,对待民风民俗,还是采取“从众”的态度为好。穆哈默德知道山是不会走向自己的,所以他选择走向山。这是一种智慧。
但刘不是这样,不仅摆出一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架势,而且明明是胶柱鼓瑟泥古不化却洋洋自得自以为是自以为高。这是因为他不仅认为自己在知识上有深度,而且价值上有高度。从其知识论思维出发,他先是根据节令农事叙事先于爱情婚姻叙事(实际他根本就否认二者间存在任何关系),而把前者定义为七夕“原貌”,然后再根据后者“不是原貌”而否定其在这一节日中的地位从而否定其对于人们情感生活活得意义联系。看来他不仅相信第一推动的绝对永恒,而且相信自己是拥有上帝密码的唯一先知,拥有对离经叛道者兴问罪之师的法官统帅。所以他进一步宣称外国的情人节同样也搞错了:“其实,西方的情人节,原本也就是古希腊罗马的春节,即农神节或牧神节,圣瓦伦丁的故事只是基督教窃取了这个节日后强加给这个节日的(就如同屈原投江的故事是后人强加给端午的一样)。”
再看价值高度:“好多人以为过过中国的七夕情人节就为复兴中国传统作出了贡献,简直是自以为是、自作多情的胡扯。其实这样做的结果,恰恰是进一步斩断了传统的命根子,让西化的触角进一步伸展到了七夕。”――即使情人节的讨论是由二月十四日的圣瓦伦丁节而起,难道以此为助缘就意味着七夕的西化?进一步讲,文化的命根子难道不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而在一个节日的名称?这难道就是数典忘祖?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发前德之幽光、继先贤之伟业应该比空守千年纸上尘要更加艰难也更加值得称道吧?鲁迅曾痛惜国人的自信力之丧失,我不知是不是指向义和团,但刘氏脆弱如此,把文章找来读一读应该会有所感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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